第A1版:要闻总第1918期 >2018-10-18编印

重庆市潼南区人大常委会公告
〔2018〕第10号
刊发日期:2018-10-18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重庆市潼南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2018年区本级新增债券预算项目调整方案的决议(2018年10月17日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重庆市潼南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听取了区财政局局长张义强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18年区本级新增债券预算项目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审查了区人民政府提出的2018年区本级新增债券预算项目调整方案(草案),同意重庆市潼南区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提出的关于2018年区本级新增债券预算项目调整方案(草案)审查结果的报告。会议决定,批准2018年区本级新增债券预算项目调整方案。重庆市潼南区人大常委会
  2018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