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3版:社会·综合总第1899期 >2018-09-17编印

区编办:
开展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
刊发日期:2018-09-17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本报讯(全媒体记者熊潋通讯员董晓燕)日前,区编办协同区财政局、人社局抽调专业人员,联合开展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工作,对登记事项中的开办资金、法定代表人、单位住所未及时变更登记14个事业单位和违规加挂牌子的2个事业单位,现场指出并责令限期整改。
  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以及中编办、市编办关于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工作的相关要求,区编办通过全国事业单位网上登记管理系统,按照区内事业单位核准登记总数的30%的比例,按“双随机一公开”的原则,随机抽取出125家事业单位定为今年的抽查对象,其中公立医院、学校抽查比例达60%,安全生产领域达90%。
  同时,在各事业单位自查、主管部门检查的基础上,按全区登记单位总数4.5%的比例,在被抽查到的125个事业单位中,再随机抽取19个单位进行实地核查。
  “实地核查过程中,我们采取听取单位汇报、实地查看和查阅相关资料等方式进行。”区编办有关负责人表示,重点根据登记事项和年度报告公示内容,对该事业单位是否按核定业务范围开展工作,是否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是否有出租、出借《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印章行为等9项内容开展核查。
  核查组还面对面向事业单位宣传《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重庆市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实施办法》等政策法规,对事业单位新人现场开展登记管理业务培训指导。
  “目前联合开展实地核查已经完成,下一步我们将督促整改并向社会公示。”区编办有关负责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