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全媒体记者李云喜石玉洁)日前,记者从有关方面获悉,市文明办向社会公示了重庆市文明城区(县城)、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和道德模范拟表彰名单,我区12个集体和个人上榜。
据介绍,这12个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分别拟获以下表彰:区委组织部、区委统战部、区人民检察院、区故管处拟获重庆市文明单位称号;双江镇、梓潼街道五郎村、太安镇罐坝村、新胜镇圆通村拟获重庆市文明村镇称号;何泉家庭、陈春兰家庭、熊群家庭拟获重庆市文明家庭称号;塘坝镇退休干部宋玉英拟获重庆市道德模范(诚实守信类)称号。
按照重庆市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安排,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人力社保局于2018年7月启动“重庆市文明城区(县城)、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道德模范”评选表彰工作。在广泛动员、自愿申报、逐级推荐、考核评审、征求有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形成重庆市文明城区(县城)、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道德模范建议表彰名单,并经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