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2版:时政·综合总第2146期 >2019-08-09编印

区拆违办依法拆除两处违法建筑
刊发日期:2019-08-09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本报讯(全媒体记者吴鑫袁)日前,区拆违办出动执法人员10余人,组织挖掘机1台,对位于外滩的两处违法建筑进行依法拆除。
  当天上午8点,外滩重百潼南商场对面的拆除地点已经拉上了警戒线,执法人员开始对违法建筑进行拆除。据了解,这两处违法建筑曾经是外滩的工程部,工程部搬迁后留下来的钢架彩钢棚被租售给他人用于开武馆以及茶馆。因这两处建筑没有相关手续且长期占用公共资源,经多方沟通协调,区拆违办组织人员拆除两处建筑约1000平方米。今后该地块将用于城市绿化或车位建设。
  据了解,今年以来区拆违办共拆除违法建筑1万余平方米。违法建筑严重影响城市形象,且存在安全隐患。区拆违办拆违大队队长林建军说,“对我区的违法建筑存量我们将采取依法没收、拆除、整改三种方式整治,对新发生的违法建筑零容忍,发现一处,拆除一处。”
  根据安排,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进驻时间为1个月。进驻期间(2019年7月12日-8月12日)设立专门值班电话:023—63038191,专门邮政信箱:重庆市A023号邮政专用信箱。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每天8:00~20:00。根据党中央、国务院要求和督察组职责,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主要受理重庆市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来信来电举报。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交由被督察地区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