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全媒体记者夏培植通讯员苟刚)近日,记者从潼南市场监管局获悉,我区结合实际,充分发挥市场监管职能,扎实推进塑料污染治理工作,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和提供不可降解塑料制品行为,有效推进了塑料制品污染治理工作。
“塑料制品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我们共出动检查人员103人次,检查商场15家,超市213家,检查大型集贸市场5个,监督抽查抽取塑料购物袋2批次,农用薄膜1批次。”潼南市场监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从检查结果来看,未发现销售假冒伪劣、不合格的或者国家明令淘汰的塑料产品行为,未发生投诉举报回复不及时的事件。
近段时间以来,全区各市场监管所针对辖区内可能涉及到的塑料制品生产企业和商场、超市、农贸市场等销售使用主体开展摸底排查,全力摸清生产销售企业的数量、基本信息及现状。经排查,我区无本次专项整治规定的塑料制品生产企业,有塑料制品销售企业93家,其中农用薄膜销售者81家,塑料袋销售者12家,全部建立健全了监管台账,并实行动态管理,确保无遗漏、全覆盖,为后续加强质量安全监管奠定了坚实基础。
此外,潼南市场监管局重点加强对辖区内商场、超市、药店、书店、农贸市场及商品零售场所进行监督检查,禁止生产和销售厚度小于0.025毫米塑料购物袋、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一次性塑料棉签,禁止生产含塑料微珠的日化产品。同时,督促城区内集贸市场开办者履行市场管理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和义务,规范和限制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指导商场、超市、餐饮等场所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