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全媒体记者周小娟)记者从区卫生健康综合执法支队获悉,连日来,该支队组织人员对全区部分镇街及城区销售84消毒液、酒精等消毒产品的药房、医药公司等进行了监督检查。
在检查过程中,发现有5家医药销售企业销售的部分消毒产品未索取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新消毒产品卫生许可批件复印件等资料。其中1家企业销售的75%酒精消毒液更是用酒瓶分装,上面仅贴有一张电脑打印的生产厂家、酒精浓度、容量的白纸条作为标签,不能提供相关生产企业复印件。执法人员对该批消毒液进行了就地封存禁止销售,并责令对已批发到各药房销售的此批产品立即下架召回,目前此案正在办理中。
对此次检查发现的问题,执法人员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立即整改。下一步,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将继续组织对消毒产品市场的监督检查,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回头看”,确保消毒产品安全有效,有力助推疫情防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