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4版:要闻总第2271期 >2020-02-04编印

重庆市潼南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关于调整区行政服务中心服务方式的通告
刊发日期:2020-02-04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进入关键期,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疫情防控决策部署,坚决防止疫情传播,打好疫情阻击战,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经区委、区政府同意,决定在疫情防控期间,调整区行政服务中心服务方式,暂停窗口现场服务,强化政务服务网上办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暂停窗口现场服务
  自2月3日起,区行政服务中心暂停窗口现场业务办理,恢复时间视疫情防控情况另行发布通告。
  二、拓展事项办理方式
  在此期间,相关事项可采取以下方式申办:
  (一)网上办。登录(http://zwfw.cq.gov. cn/)(重庆市网上办事大厅),通过政务服务事项清单或在搜索栏搜索相关服务,选择需要办理的事项在线申报。
  (二)掌上办。手机APP办理。通过手机扫码或手机应用市场下载“重庆市政府”APP,进入“渝快办”查询、办理、缴费相关服务。微信公众号办理,办违章处理及缴费关注“重庆交巡警”,办理涉税事项关注“重庆税务”,办理出入境事项关注“重庆公安出入境”,办理企业、个体工商户等相关事项关注“重庆市场监管”,办理房屋相关事项关注“重庆市不动产”,办理人力社保相关事项关注“重庆人社”办理。
  (三)邮递办。可提前按公布的电话咨询所需资料,再将资料寄递到相应办事窗口。邮寄地址:重庆市潼南区桂林街道巴渝大道288号隆鑫商圈C区7号楼(潼南区行政服务中心)xxx窗口。
  (四)预约办。如您有特殊紧急事项确需到现场办理的,请您按公布的电话(详见附表)提前预约。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健康,请您务必自觉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同时,我们将对所有进入行政服务中心的办事人员进行防护检查和体温检测,对不佩戴口罩或检测有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者,将暂不允许进入。对非紧急事项,建议您尽量推迟申办。
  调整区行政服务中心服务方式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

  重庆市潼南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2020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