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全媒体记者陈靖)5月22日,区委常委会召开会议,传达贯彻《重庆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任务分工的通知》精神,审议并原则通过《重庆市潼南区贯彻落实<重庆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等议题,通报全区1—4月主要指标情况。区委书记曾菁华主持会议并讲话,区委副书记、区长张安疆,区委副书记江志斌,区委常委出席,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协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区政府负责同志列席。
会议指出,开展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举措,是党中央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制度创新。今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污染防治攻坚战决胜之年,抓好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意义重大。各镇街、部门和单位必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进一步增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高标准高质量推进整改任务完成,以实际行动向党中央交上一份合格答卷。
会议强调,要增强坚决打赢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将工作落实在行动中、效果中,努力建设山清水秀美丽之地。要按照《重庆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及整改任务分工要求,明确范围、时限和牵头单位主要责任,采取高标准、严要求、硬措施,确保规定时间内整改完成。要正视问题、坚决整改,与党中央决策部署保持高度一致,个性问题照单全收,共性问题主动认领,不折不扣把整改工作抓紧抓实抓细抓到位;强化责任、加快推进,增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力量配备,将责任落实到具体单位、具体人头上;统筹协调、务求实效,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坚决打表推进、如期完成;强调纪律、步调一致,对不遵守党纪国法和有关规定的行为,坚决依法打击、严惩不怠;举一反三、严肃整改,对相关类似问题加大自查自纠力度,限期自行整改完毕。
会议强调,今年第一季度,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各项指标出现不同程度下降。但随着支持复工复产各项政策的陆续出台实施,从4月起各项指标多已由负转正,进入良性发展阶段。要坚持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继续加强精准调度,加强监测指导,促进全面恢复活力。要加强招商引资工作,主动走出去洽谈对接,以诚心换取真心和信心,全面提高我区重大项目社会投资占比。要广泛开展促产促销,推广“直播带货”,领导干部加大服务民营企业力度,增强市场主体发展主动性、积极性。要着力扩大基建类投资,稳住房产类投资基本盘。要加强企业统计政策法规培训,真实客观反映经济发展动态。
会议还传达贯彻了《重庆市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度区县(自治县)考核指标体系>的通知》精神,审议并原则通过《潼南区区级预算管理办法》和《潼南区2020年脱贫攻坚专项督查服务工作方案》等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