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全媒体记者印茜通讯员冷露红)连日来,区林业局森防站对辖区内调运的林业植物、植物产品进行检疫,确保流通中的林业植物、植物产品的安全性,有效保障了辖区内生态安全。
据了解,区林业局森防站坚持产地检疫与调运检疫并举,严把“基地选择关”和“种苗调运关”,严格按照要求对种苗生产基地进行检查验收,合格的才予核发产地检疫证,严禁在发生过检疫性病虫草害的基地繁种,经现场检疫或室内检疫合格的,在检疫合格后3个工作日内签发《植物检疫证书》。除此之外,调运的植物种苗必须严格实行“一证”(产地检疫合格证)、“二书”(植物调入检疫要求书、植物检疫证书)、“三单”(植物及植物产品检疫报验单、引进林木种子检疫审批单、产地检疫申请单)的检疫制度。
“我们根据调运植物种子、苗木和产品的特点,不断强化调运检疫工作,并增强主动服务意识,全区调运检疫带证率大幅提高,特别是省际间调运检疫带证率达100%。”区林业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截至日前,共办理调运检疫6份,检疫苗木0.6万余株,木制品及木质包装91.6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