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3版:社会·综合总第2409期 >2020-07-28编印

区法院:
灵活保全助企业复工复产
刊发日期:2020-07-28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本报讯(全媒体记者唐苠涵通讯员独玉洁)“我们公司现在忙于复工复产,资金很紧张,法院的灵活保全是真正救了我们啊!”近日,重庆某公司的负责人致电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法院,感谢法院灵活采取保全措施,保障了企业复工复产。
  蒋某与重庆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蒋某向区法院提出了财产保全申请,申请冻结重庆某公司账户内的存款40余万元。在采取保全措施过程中,承办法官发现,该账户系重庆某公司的基本账户,如果直接冻结账户,有可能导致该公司资金链断裂,生产经营陷入困境,这势必会引发更多矛盾纠纷。
  为最大限度降低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不利影响,承办法官实地走访了重庆某公司,深入了解企业状况。经调查发现,该公司处于正常生产经营中,公司厂房内放置有若干辆车辆、成吨的生产原料和大型的空调设备等物资。综合多方考虑,承办法官选择将购买价合计为50余万元的3台叉车和1台大型铲车予以查封。用查封车辆替换冻结账户,既维护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又保障了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和发展,真正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