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3版:要闻总第2408期 >2020-07-29编印

我区打击市场销售涪琼两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行为
野生“大河鱼”“涪江鱼”字眼招牌悄然消失
刊发日期:2020-07-29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全媒体记者 王鹏

  “野生大河鱼?涪江鱼?这个真没有。”昨日,家住北城丽都小区的市民郑昆和家人来到经常吃的一家酸汤鱼店就餐。这家店只卖潼南特色酸汤鱼,以前主打菜品多为“野生大河鱼”,慕名而来的食客很多,生意火爆。但这次还没有走进门,郑昆就发现餐厅菜单“改头换面”了:菜单上的“野生大河鱼”等菜品不见踪影,取而代之的是“生态鱼”等特色菜品。
  要换“面子”更要换“里子”。餐厅会不会仍在经营野生水生动物菜品呢?记者以消费者身份前往调查。“其实我们这里早就不卖江河鱼了,菜单这些都是开店的时候做好的,还没来得及去换新的。”酸汤鱼店负责人告诉记者,监管部门来宣传了打击市场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专项行动政策后,我们第一时间响应,目前店里没有大河鱼出售,都是养殖的水库鱼、池塘鱼之类的。
  记者了解到,我区开展打击市场销售涪琼两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专项行动以来,“大河鱼”“野生河鲜”等字样的门店招牌、菜单项目一夜之间悄然消失。一家家与大江大河野生动物有关的餐饮店纷纷“改头换面”,带头引导市民提升生态环保意识。
  涪江、琼江是潼南人民的母亲河,禁捕是有效缓解两江流域生物资源衰退和生物多样性下降危机的关键之举。为了更好地保护两江鱼类等生物资源,今年以来,区市场监管局等相关部门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打击市场销售两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专项行动,组织力量对辖区内的餐饮单位、农贸市场、渔具经营部等进行了拉网式检查。通过排查,进一步摸清相关企业的经营范围,查看这些企业名称中是否含有禁捕相关等字样,食谱中是否存在野生水生动物,现场是否销售江河鱼。
  我区农贸市场是各类水产品交易的重要场所。为此,区市场监管局对八角庙农贸市场、滨江农贸市场、三十米大街农贸市场、江北购物中心综合农贸市场、莲花农贸市场等辖区内的农贸市场进行全面检查,查看市场主办方是否张贴关于禁止经营野生水生动物的宣传告示,市场内固定摊点是否销售江河鱼、野生动物,是否要求农贸市场内临时经营者不得销售野生水生动物等。
  “我们局里面统一印制了宣传资料,要求经营者切实履行主体责任,落实进货查验义务,主动开展自查自纠,严禁采购经营野生鱼类、严禁以养殖鱼冒充野生鱼,严禁宣传经营野生鱼类,自查发现存在违法违规行为,要立即自行整改。”区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该局积极动员各行业协会,倡议其会员单位合法生产经营,不买卖、不销售、不消费野生鱼类;引导群众拒绝野味,通过不卖不买不食江河鱼鲜,阻断经营链条。
  同时,该局还联合区公安局、区农业农村委开展联合检查,全面清理排查辖区农贸市场、商场超市、餐饮单位,对名称中含有禁用或易产生歧义的,要求立即变更相关证照;对经营单位门店招牌、门楣、橱窗、店堂,发现含有“野生”“江河”“大河”等禁用语字样的经营户10家进行清理,并责令限期拆除。同时,该局还要求餐饮单位菜单中不得使用含有野生水生动物菜谱,对使用禁用语的餐饮单位现场整改4家。
  “接下来,我局将成立捕捞渔具检查组、餐饮单位检查组、市场超市检查组、网络广告检查组等专项工作小组,持续开展打击市场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专项行动。”该负责人表示,在开展专项行动的同时,还将加大市场监管执法力度,加强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严厉查处市场销售涪琼两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行为,打击销售网络,斩断违法链条,全力维护两江流域生态环境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