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3版:社会·综合总第2411期 >2020-07-30编印

好消息,中小微企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可获一次性补贴
刊发日期:2020-07-30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企业招聘会现场(资料图片)。

企业招聘会现场(资料图片)。


  

  本报讯(全媒体记者王鹏)7月28日,记者从区就业与人才服务中心获悉,我区对就业有关扶持政策作了进一步调整,中小微企业招用了2020届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连续缴纳半年以上社会保险费,就可以获得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与该项政策同步实施的,还有招用了户籍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登记失业的低保家庭人员、零就业家庭人员、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去产能企业职工中的“4050”人员和残疾人员、残疾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连续缴纳1年以上且仍在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各类企业,也可以获得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据了解,对招用2020届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的中小微企业,按2000元/人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对招用符合条件就业困难人员的各类企业,按照6000元/人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同一人员只享受一次补贴,不重复享受。
  那么,符合条件的本地企业怎样申报补贴呢?
  记者从区就业与人才服务中心了解到,按照补贴程序,首先是中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连续缴纳半年以上社会保险费后,各类企业招用符合条件就业困难人员连续缴纳1年以上社会保险费后,可向参保地区就业与人才服务中心申请补贴,填报申请表、人员花名册。
  然后是审核,由区就业与人才服务中心比对就业失业登记、企业参保等信息。进入公示后,区就业与人才服务中心将拟享受补贴的申请企业、补贴标准、补贴金额等情况在企业所在地镇街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区就业与人才服务中心将符合条件的申请企业资料送财政部门确认。最后由区财政部门在每季度首月底前将补贴资金划入企业账户,并将经费划拨情况反馈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
  值得注意的是,中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受理截止期限为2021年6月30日。各类企业招用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受理截止期限为2020年12月31日。用人单位招用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期间享受社会保险费阶段性减免的,减免月数计入缴纳社会保险费月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