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2版:时政·综合总第2417期 >2020-08-10编印

重庆市潼南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2019年区级财政决算的决议
刊发日期:2020-08-10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2020〕第10号
(2020年8月5日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42次会议通过)
  重庆市潼南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42会议,听取了区财政局局长张义强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潼南区2019年财政决算的报告》和区审计局局长杨德海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19年度区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会议结合审议审计工作报告,对2019年区级财政决算草案和财政决算报告进行了审查。会议同意重庆市潼南区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提出的关于2019年区级财政决算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决定批准2019年区级财政决算。

重庆市潼南区人大常委会
  2020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