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全媒体记者吴鑫袁)8月17日,区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对辖区水质存在问题的3家室内恒温游泳池负责人进行了约谈。
8月中旬以来,区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陆续接到群众举报投诉称,某室内恒温游泳池存在游后皮肤瘙痒等问题。支队立即组织执法人员对被举报游泳场所及辖区另外两家室内恒温游泳场所进行了突击检查。通过检查检测发现,辖区三家室内恒温游泳池均存在卫生管理不到位,池水指标(余氯、尿素含量)不符合卫生标准等普遍问题。
约谈会上,公共场所执法大队负责人通报了室内游泳池检查发现的问题,分析了问题原因,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详细具体可操作的整改意见,同时再次组织学习了游泳场所卫生规范等相关卫生法律法规和标准。并要求游泳场所负责人要站在对人民群众身体健康负责的高度,切实履行卫生管理主体责任人的义务。要端正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卫生管理,对存在的问题按照期限和要求,立行立改,卫生执法人员对整改情况要进行“回头看”;各游泳场所要加强新冠疫情和秋冬季传染病防控,保证物资储备、人员调配到位。要严格落实体温检测、异常情况登记报告等防控制度;要进一步按照要求完善硬件设施(如急救设施设备、实用的符合要求的水质监测仪器等),要落实消毒药品索证索票制度,做好池水、设施消毒及监测记录,按要求公示相关信息等;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执法人员要按照卫生法律法规和规范,加强对室内、室外游泳场所监督检查,对存在的问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对卫生违法行为,依法严肃查处。
通过此次集体约谈,3家游泳场所负责人一致表示,将以此为戒、举一反三,进一步增强游泳场所卫生安全主体责任意识、加强管理、守法经营、提高行业自律和疫情防控意识,不折不扣完成整改,消除游泳场所卫生安全隐患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