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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媒体记者 唐苠涵 通讯员 程增祥
近日,记者从区法院了解到,法院判决了一起因小区外墙瓷砖坠落砸坏楼下车辆的民事纠纷案件,一审判决由物业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外墙瓷砖脱落 砸坏楼下车辆
2017年11月3日,杨女士将她的奔驰小轿车停放在小区内紧邻住宅楼外墙的露天公共停车位上,当日17时许,杨女士发现车辆后挡风玻璃被坠落物砸中破裂,随即将情况告知物业。物业查看监控后得知,车辆系被小区住宅楼外墙掉落的瓷砖砸中。该车受损后,杨女士花费5700元对车辆后挡玻璃进行了更换。
多次协商无果 将物业告上法庭
之后,杨女士多次找到物业协商赔偿事宜,均被拒绝。后来杨女士以此拒缴物业费,被物业公司诉至区法院。法院对物业费催缴案件的审理过程中,对杨女士进行了释明:如果认为物业公司应当为瓷砖坠落砸坏汽车承担赔偿责任,提起相应民事诉讼是最佳维权方式。为此,杨女士主动缴纳了拖欠的物业费,然后于2020年5月,以物业公司履行物业服务合同存在违约,导致其财物损失为由起诉至区法院,要求物业公司赔偿车辆损失5700元。
物业未尽职责 判决承担责任
庭审中物业公司辩称,物业合同约定了单价为500元以下的维修项目才由物业公司在收取的物业费中支出,超出的应由大修基金解决。而且原告停放车辆的车位属小区内露天停车位,物业公司并未单独收取停车费。所以,物业公司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法院审理后认为,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了物业服务合同,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
本案中,物业公司作为外墙管理者,在发现该小区自2015年即存在外墙瓷砖脱落现象后,怠于履行相应的维修、养护和管理义务。即使小区外墙瓷砖脱落确实已需要动用专项维修基金进行维修、养护,亦不免除物业服务企业的基本管护义务,且物业公司未能举证证明在瓷砖掉落的外墙处或周围张贴了明显标识提醒业主。
同时,至事发时,外墙存在安全隐患已长达两年时间,严重危及业主生命财产安全,物业公司理应尽到更高管理义务,仅仅张贴警示标示也是不够的。在进行彻底维修前,物业公司完全可以采取拉警戒线等方式让附近停车位暂停使用,而本案中物业公司作为专业物业服务企业并未审慎尽到职责,构成违约。
综上,法院依法作出判决:被告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杨女士车辆维修费5700元。目前,该判决已生效。
法官说法
近年来,高空抛物、坠物现象频发,严重危害公共安全,侵害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及法律法规规定和相关行业规范及时履行对共有设施设备、场地的维修、养护、管理和维护义务,及时排除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隐患,切实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2019年10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依法妥善审理高空抛物、坠物案件的意见》提出16条具体措施,旨在充分发挥司法审判的惩罚、规范和预防功能,依法妥善审理高空抛物、坠物案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头顶上的安全”。
法条链接
即将于2021年1月1日施行的《民法典》第1254条规定: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
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前款规定情形的发生;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应当依法承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
发生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的,公安等机关应当依法及时调查,查清责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