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全媒体记者徐旭)昨日,记者从区司法局获悉,区司法局本着立足本职、主动担当的服务理念,以加强法治宣传、加强法治审核、加强执法监督三项职能为抓手,不断推进依法保护生态环境的水平和能力,助力全区生态文明建设。
“我们结合近期《民法典》宣讲活动,从生态保护的角度,对其中自然资源权属界定、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侵权责任承担等重要法律条款进行了宣传解读,进一步为广大干部群众阐释了《民法典》确立的‘绿色原则’对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维护公民生态权益,保障生态公正的重大现实意义。”区司法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该局对土壤污染防治、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生活垃圾分类等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加强合法性审核;在建立以“三线一单”为核心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划定畜禽养殖禁养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野生动物禁猎区和禁猎期等方面工作严格把关;及时清理、修订与上位法律法规、政策不相适应的环境保护类规范性文件,积极营造绿色健康的生态文明建设法治环境。2019年以来,共审核生态环境类文件25件,提出修改建议及意见160余条,废止相关文件6件,修订3件。
与此同时,区司法局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行政执法人员管理,根据机构改革进度,对全区生态环境系统申领执法证件的人员信息进行全面梳理和审核,完成机改后生态环保部门证件全面换发48人。加大生态环境类执法案卷抽查比例,围绕处罚主体是否合法、事实认定是否清楚、法律适用是否准确、案卷整理是否规范等方面进行评查打分,共反馈意见7条,有力促进了生态环境领域公开公正规范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