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全媒体记者徐旭)马上要生娃了,听说生育保险申领很麻烦?那是从前!日前,记者从区医保局获悉,如今生育生活津贴在线上就可以申请。只要各项资料准备齐全、真实有效,经审核通过后,会定期将生育生活津贴发放到个人的银行卡上。
根据我市医保的相关政策,参加了职工生育保险的用人单位女职工,符合条件的,除了报销生育费用,还能领取生育生活津贴。以前要去医保经办机构办,现在线上就可以申请。生育生活津贴线上申请流程很方便,申报人只需关注“重庆医保”官方微信公众号,点击公众号菜单栏左下角“服务大厅”,进入重庆市医疗保障公共服务平台。然后点击平台底部“服务”按钮,进入服务页面,在“业务办理”中,选择“生育生活津贴申请”,进入“生育生活津贴申请查询”页面,在该页面可以查询到当前参保人生育保险医疗费联网结算的未申请、已申请、已办结状态的记录。
未申请选项卡中会展示生育医疗费已经联网结算的可申报记录信息,点击“提交申报”按钮,跳转到“生育生活津贴申请”页面进行业务申报。
区医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确认生育信息后,参保人需要录入“开户行”和“银行账号”信息(注:必须填写参保人本人,且在重庆市内开户的银行卡号),还需要提供产前检查发票及相应检验报告单等照片附件(注:电子档文件)。最后点击“提交”按钮进行申报,耐心等待审核。医保经办机构审核通过后,就会定期将生育生活津贴发放至个人银行账户。
需要注意的是,未联网结算的生育记录,不能在线上申请生育生活津贴,需到当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
延伸阅读:
1、生育生活津贴如何计算?
生育生活津贴=生育上年度本人月平均工资÷30天×应休产假天数。
2、产假期间可以同时领取工资和生育生活津贴吗?
参保单位女职工符合政策生育或终止妊娠的,产假期间由领取工资改按规定享受生育生活津贴。如产假期间单位照常发放了工资,原则上不重复领取生育生活津贴。女职工产假期间享受的生育生活津贴高于本人工资待遇的,按本人生育生活津贴执行;女职工产假期间享受的生育生活津贴低于本人工资待遇的,单位应补足其工资待遇的差额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