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2版:时政·综合总第2544期 >2021-02-08编印

区担保公司依法维护合法权益
刊发日期:2021-02-08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本报讯(全媒体记者关羽)近日,潼南区担保公司借助法院强制执行力量,对严重失信被执行人进行严厉打击,依法维护了担保公司合法权益。
  2017年12月,借款人胡某向潼南区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申请委托贷款60万元,其妻张某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贷款到期后,经担保公司多次催收,胡某拒不偿还债务。担保公司于2019年1月向区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判决胡某偿还担保公司借款60万元及利息24万余元,担保公司对胡某、张某所有的位于柏梓镇的一套房屋享有优先受偿权,张某对本案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判决生效后,胡某、张某仍未按照生效判决履行义务。其后,区担保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担保公司工作人员与被执行人胡某、张某联系,其多次承诺还款,但一直未履行。2020年7月,法院遂依法对胡某、张某所有的位于柏梓镇的担保房屋进行了拍卖,经两次拍卖流拍,担保公司行使以物抵债。
  经过以物抵债后,被执行人胡某、张某仍有借款本息67万余未偿还。执行法院再次电话联系被执行人胡某、张某,要求到法院来协商解决还款事宜,但胡某、张某仍然拒不露面,躲避执行,声称在外地务工,无法回潼。
  近日,区法院接到线索,胡某、张某正在主城某酒店,承办法官立即组织干警前去对二人实施拘传。胡某又表示,因疫情影响,去年一直在家务农,没有收入,暂无履行能力。经法院调查,发现胡某因在成都从事外墙玻璃安装工作,有固定收入,属有能力履行而拒不按照执行通知履行义务。鉴于被执行人的上述违法行为,且其未按规定向法院申报财产,目前,胡某、张某夫妻俩已被区法院进行司法拘留15天。农历牛年春节将近,胡某、张某只有在拘留所度过春节。
  “下一步,我们公司将持续加大对不良贷款的清收力度,积极联合区人民法院等强制执行力量,维护公司合法权益,严厉打击失信被执行人,提升信贷资产质量,全力以赴完成区委、区政府安排的工作任务,加强全区信用体系建设工程。”区担保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