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3版:社会·综合总第2569期 >2021-03-19编印

促进文明行为 提高文明素养
“三员接力”助力城市文明提升
刊发日期:2021-03-19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清理河道两岸废弃物。

清理河道两岸废弃物。


  

全媒体记者 朱杨

  《重庆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于2021年3月1日起施行。条例分六章,共61条,从维护公共秩序、讲究公共卫生、提倡文明出行、倡导文明用餐、文明使用网络等14个方面进行了重点规范。条例规定,每年三月为重庆市文明行为促进月,集中开展文明行为宣传、实践活动。
  连日来,我区采取“三员接力”方式助力“文明行为促进月”活动火热开展。

争做精神文明“宣讲员”
  “如果你是一滴水,你是否滋润了一寸土地?如果你是一线阳光,你是否照亮了一分黑暗……”近日,桂林街道大同书屋青少年之家组织开展了“学习雷锋好榜样”活动。
  活动中,老师给青少年介绍雷锋同志英雄事迹,并组织观看了雷锋同志相关视频,让青少年们从小学先锋,长大做先锋,以雷锋同志为榜样,传承发扬无私奉献精神。
  “本月,我们在全区范围内开展‘青春志愿行·建功十四五’学雷锋系列活动,通过向青少年讲解雷锋故事、开设专题课堂等活动,进一步厚植雷锋精神。”团区委相关负责人表示,通过形式多样的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激发广大青年及中小学生争做新时代的雷锋传人,大力弘扬勇于奋斗,不停探索,积极进取的雷锋精神,在全社会营造起学雷锋、学先进的良好氛围,推动学雷锋活动的常态化。
  此外,团区委还组织青少年走进社区、养老院,开展“我来陪你过节日”主题教育活动40余场,利用“四点半课堂”“青少年之家”特色课程,为留守儿童免费上剪纸课、书法课、戏剧课,实现老有所乐、少有所成,传承中华优良传统;成立“潼南区小潼曈”志愿服务队,利用周末时间开展交通劝导、文明行为宣传活动,累计服务300余小时。

当好生态文明“战斗员”
  连日来,全区各部门、镇街团组织积极开展绿色环保志愿服务活动,当好生态文明“战斗员”。
  区生态环境局机关团支部开展“绿色生活·从我做起”青年志愿服务行动,志愿者们来到潼南蔬菜公园,对来游玩的市民讲解河流保护知识,并对涪江河岸白色垃圾进行清理。塘坝镇团委组织青年志愿者积极开展义务植树活动,在春天种下一颗颗希望的树苗,同时还组织志愿者深入在田间地头拾捡垃圾、清扫马路,助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玉溪镇团委在学雷锋纪念日前后,组织青年志愿者开展植树活动、野生动物日宣传等志愿服务活动,助力建设山清水秀美丽潼南。
  “除了各部门、镇街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我们还组织了‘河小青’‘洁小青’青年志愿者在涪江潼南大佛寺段等地,开展了巡河护河志愿服务活动。”团区委相关负责人说,截至目前,已组织1200余人次参加巡河护河相关文明行动,大家一起清理河道和岸边垃圾,宣传垃圾分类知识,助力生态环境建设。
  团区委还动员各级团组织开展“花漾年华·香约春天”活动,组织青年到陈抟故里景区、九龙山森林公园等地下种300余颗友谊树,鼓励青年从点滴中渗透生态意识,加快推进我区生态文明建设步伐;开展“绿色生活·从我做起”青年志愿服务行动,在潼南蔬菜公园向游玩群众讲解河流保护知识、清理涪江河岸白色垃圾,惠及群众近2000余人次。

设立出行文明“劝导员”
  “您好,现在是红灯,请在停止线内等待。”“叔叔阿姨,请遵守交通规则,按照信号灯指示过马路。”近日,在隆鑫中央大街路口、兴潼大道中国农业银行路口等地,一群佩戴红袖标、手拿小红旗的“红领巾志愿者”,正在劝导过往行人、车辆遵守交通规则。
  据了解,为进一步传递文明出行理念,团区委共招募学生志愿者50余名,开展“我是交通小宣传员”志愿服务活动,在城区主要干道交通路口、红绿灯、减速带等地维护交通秩序。针对“人车抢行”现象,指导团属青年志愿组织开展“礼让减速·争做文明驾驶人”志愿服务活动40余次。
  活动中,志愿者们在对横穿马路、不走斑马线、违反交通信号指示灯等不文明交通行为进行劝导,并向广大市民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引导市民文明出行。
  “文明不仅仅是个人素养,也代表着整个城市的形象风貌。”团区委相关负责人表示,通过小手拉大手的形式,用实际行动向广大市民传递了文明交通正能量,倡导市民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以自身的模范行为影响和带动市民,促进形成广大市民文明参与交通的新风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