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2版:时政·综合总第2631期 >2021-06-16编印

我区集中宣讲“三个规定”精神
刊发日期:2021-06-16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本报讯(全媒体记者马艾)为进一步深化领导干部对“三个规定”的认识,营造良好法治生态,切实防止干预司法、推进严格执法、维护法治权威,筑牢廉洁司法“防火墙”,划出公正司法“隔离带”,近日,我区在区司法局开展集中宣讲“三个规定”精神活动,区工商联、区总工会、区建工集团等15家单位领导干部参加。
  “三个规定”是指: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中共中央政法委印发《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等部门联合发文《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宣讲会上,宣讲团成员、区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张旭从“三个规定”的主要内容、政策界限、重大意义以及抓贯彻落实的成功做法和取得的实效等方面进行了深入的讲解,并结合司法行政职能职责作了具体解释,让“三个规定”更加入脑入心。
  与会人员纷纷表示,通过宣讲活动进一步了解了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三个规定”和司法行政工作,将自觉遵守,切实增强执行“三个规定”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支持配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维护全区风清气正的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