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重庆市潼南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重庆市潼南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八次会议的决定
(2025年12月24日区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通过)
重庆市潼南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次会议决定:重庆市潼南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八次会议于2026年1月7—10日在区委党校学术报告厅举行。
建议重庆市潼南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八次会议的议程为:
一、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二、审查和批准《重庆市潼南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
三、审查和批准重庆市潼南区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区202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四、审查和批准重庆市潼南区202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6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区2026年区级财政预算;
五、听取和审议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六、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七、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八、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关于潼南区2025年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情况和2026年重点民生实事候选项目的报告;
九、满意度测评潼南区2025年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情况、票决潼南区2026年重点民生实事项目;
十、通过关于接受有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辞去相关职务请求的决定;
十一、通过区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有关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名单草案;
十二、选举。
成立大会筹备处,负责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八次会议的筹备工作。
如因工作需要应调整会议召开时间,授权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决定后向社会公布。
重庆市潼南区人大常委会
2025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