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潼南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施志君同志为重庆市潼南区监察委员会代理主任的决定(2025年3月28日区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五十条和《重庆市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工作条例》第十二条的规定,重庆市潼南区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定:施志君同志为重庆市潼南区监察委员会代理主任。
重庆市潼南区人大常委会 2025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