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2:时政·经济总第3375期 >2025-04-14编印

安全无小事 生命重于山
刊发日期:2025-04-14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昱 博


  日前,河北省承德市隆化县一家养老院突发火灾,造成20位老人遇难、19人送医观察的惨剧。这起事故再次为我们敲响了安全管理的警钟。
  从事故现场描述可见,涉事养老院存在建筑结构复杂、疏散通道不畅等问题。附近商户称该公寓“有高墙,平时难见到老人出门”,暗示养老院可能因封闭式管理导致紧急逃生困难。类似隐患并非个例:2015年河南鲁山养老院火灾因电气线路老化引发,2022年湖南衡阳医养中心火灾同样源于电气故障。这些案例共同指向养老机构普遍存在的设施老化、消防设备缺失或维护不足等硬伤。
  火灾发生后的应急处置暴露多重漏洞。尽管消防部门在接警后很快抵达现场,但扑灭明火时已难挽回重大伤亡。这侧面反映出养老机构夜间值守力量薄弱,初期火情发现和上报机制存在严重延迟。对比2022年某养老院火灾中“行动不便者优先疏散”的成功案例,此次事故中20人死亡的惨烈结果,或与应急预案缺乏针对性演练直接相关。
  更深层的问题在于安全管理流于形式。2018年豆槐养老院火灾事故后,舆论曾尖锐批评“服务人员紧急处理能力不足”,而此次隆化县事件中公寓负责人被迅速控制,侧面反映出日常监管可能存在权责不清、主体责任虚化等问题。更值得反思的是社会监督机制的缺位。养老院作为特殊公共场所,本应接受更频繁的第三方安全评估,但此次涉事机构“高墙封闭”的状态,折射出公众监督渠道的阻塞。当安全管理成为封闭体系内的“自查游戏”,外部预警信号便难以穿透信息壁垒。
  遏制此类悲剧需构建多层防御体系。技术层面要强制推行适老化消防改造,包括安装独立烟感报警系统、增设防烟分区、采用阻燃建材等,可参考湖南衡阳火灾后推行的“电气线路年度检测制度”。管理层面需建立“双随机”跨部门联合检查机制,对养老机构安全评级实施动态公示。制度层面应明确养老院法人代表的刑事责任边界,探索安全事故“行业终身禁入”制度。
  生命至上,安全第一。隆化县20位老人的生命,不应止于事故通报中的冰冷数字。唯有将安全管理从技术层面的修补,上升为对生命尊严的制度性捍卫,才能真正实现“老有所安”的社会承诺。让我们从这次事故中汲取教训,共同守护老年人的生命安全和健康福祉。

(涪江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