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1:要闻总第3382期 >2025-04-30编印

陈春兰获“全国劳动模范”称号
刊发日期:2025-04-30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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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邓瑜欣唐苠涵)4月28日上午,庆祝中华全国总工会成立100周年暨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在北京举行,2426人受到表彰,包括1670名全国劳动模范、756名全国先进工作者。其中我区陈春兰获“全国劳动模范”称号。
  陈春兰,女,重庆市潼南区米心镇夏家社区农民,农民高级技师,春兰山地蔬菜股份合作社理事长。十五载躬耕沃野,在潼南丘陵间书写着乡村振兴的时代答卷,累计流转土地660余亩,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180人,技术培训1000余人次,带领群众共同致富,让瓜果变成乡亲致富的“金元宝”。2024年实现产值400余万元,产品赢得市场良好口碑,让瓜果变成乡亲致富的“金元宝”,生动诠释了新时代劳动者的使命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