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2:公告总第3498期 >2026-01-12编印

重庆市潼南区人民代表大会公告
〔2026〕第5号
刊发日期:2026-01-12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重庆市潼南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八次会议关于重庆市潼南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的决议
(2026年1月10日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八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重庆市潼南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八次会议审查了区人民政府提出的《重庆市潼南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会议同意重庆市潼南区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会议决定,批准这个规划纲要。
  会议认为,规划纲要全面贯彻了《中共重庆市潼南区委关于制定潼南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精神,提出的发展目标科学合理,重点任务明确具体,保障措施有力可行,既符合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市委六届八次全会和区委十四届十一次全会精神,又精准对接潼南高质量发展需求与全区人民共同期盼,反映了时代发展的客观要求,总体安排切实可行。
  会议要求,区人民政府在推进规划纲要实施中,必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化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融入和服务新发展格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以全面从严治党为根本保障,强化区域协同、建强现代产业、深化改革开放、促进城乡融合、聚焦民生福祉、促进文旅融合、加快绿色转型、统筹发展安全,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推动人的全面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迈出坚实步伐,确保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取得决定性进展,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重庆篇章贡献潼南力量。

  重庆市潼南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八次会议主席团
  2026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