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讯(记者蒋坐吕洁)为深学笃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扎实推进美丽重庆建设,根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条例》《重庆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实施办法》,2025年12月1日至12月15日,重庆市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以下简称督察组)对潼南区开展了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以下简称例行督察),并形成督察报告。经市委、市政府批准,督察组于2026年3月2日向潼南区委、区政府进行反馈。督察组组长张学锋通报督察报告,潼南区委书记元方作表态发言,区政府区长秦启光主持会议。督察组副组长马强,督察组有关人员,潼南区委、区政府、区人大、区政协有关领导、有关部门和单位、各镇街党政主要负责同志等参加会议。
督察认为,潼南区委、区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美丽重庆建设工作要求,一体推进“九治”攻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和成效。
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不断压实。潼南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区委常委会会议、区政府常务会议等各类会议研究部署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区委、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加强调研督办,专题推动有关重点工作。区人大、区政协专题审议、定期调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切实压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
污染防治攻坚战取得阶段性成效。2020—2024年,潼南区涪江太和、琼江中和两个国控断面水质达标率连续5年保持100%,涪江、琼江先后获评全市美丽河湖优秀典型案例;2025年细颗粒物(PM2.5)浓度同比下降14.2%;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保持100%;推进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建成“无废细胞”73个。2018—2022年,潼南区获得全市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优秀”等次。
绿色低碳转型稳步推进。持续推进园区绿色化循环化改造,累计培育国家级绿色工厂2家、市级绿色工厂9家,获批市级近零碳园区试点区。打造“西部绿色菜都”“国际柠檬之都”,“柠檬全产业链促进多维度生态价值实现”实践成果入选《重庆市生态文明建设实践成果案例》。推进“深化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国家级试点,“重庆市潼南区打造西部丘陵山区气候韧性高效农业样板”典型案例在《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三十次缔约方大会的中国角发布。
潼南区高度重视此次例行督察工作,区委、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主动赴一线调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推动边督边改、立行立改,解决了一批群众身边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截至2026年1月25日,督察组转办群众举报问题已办结或阶段办结80件,责令整改企业51家,立案处罚1件。
督察指出,近年来,潼南区生态环境保护虽然取得积极进展和成效,但对标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与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要求相比,与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的期盼相比,工作仍有一定差距。
一是生态环境保护思想认识还不到位。区级相关部门和部分镇街对持续改善区域生态环境质量的认识不足、工作不力,重点领域、重点区域环境问题突出。环境污染事故相关问题整改不到位,存在废水外溢琼江河支流风险。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水环境问题排查整治不到位。相关部门和部分镇街落实“河长制”不严不实,存在巡河不查河问题,部分次级河流污染问题未及时解决。
二是水污染防治工作存在差距。部分区域水环境问题突出,存在污水直排、雨污混排问题。城镇污水管网改造整治滞后,补齐水环境基础设施短板的力度不足,城区部分地段雨污管网破损、渗漏问题普遍,部分镇街排水管网雨污分流不彻底。潼南污水处理厂和潼南南区污水处理厂雨季长期超负荷运行。城市污水主干管网南区泵站等4个溢流口、桂林街道运河桥下雨水排口存在污水溢流问题。部分次级河流污染整治不到位,存在污水井破损、污水溢流、垃圾未清理、水生植物枯萎腐烂、水产养殖尾水直排等问题。部分饮用水水源地管理不到位,存在随意倾倒弃土、建筑垃圾,隔离防护网破损缺失等问题。
三是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存在短板。部分工业企业环境监管不到位,存在未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废气治理设施低效、治污设施不正常运行等情况。扬尘污染管控不力,重点工程项目、施工工地及砂石企业扬尘问题突出,存在裸土未覆盖到位、道路未硬化、控尘措施缺失等现象。移动源管控存在短板,出现重型柴油货车违法改装、加油站管线泄漏超标、机动车检测机构出具虚假报告等情形,老旧柴油货车淘汰进度滞后。露天焚烧和烟花爆竹燃放管控不严,露天焚烧火点数量居高不下,春节期间因无序燃放连续多年出现重污染天气。
四是督察发现的其他生态环境问题。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存在薄弱环节,生活垃圾中转站渗滤液、臭气收集处理不到位,存在二次污染风险,建筑装修垃圾处置能力不足,城乡结合部等区域随意倾倒建筑垃圾问题突出。自然保护地监管不严,部分区域存在违规经营、侵占滩涂、未批先建、违规占地等问题。生态保护修复措施落实不力,违规占用耕地问题逾期未改,部分区域山体开采导致土地裸露、水土流失风险突出,工程弃渣违规倾倒侵占河道。小水电生态流量监管流于形式,监控点位不全,部分水电站下泄生态流量监测不准确。
督察要求,潼南区委、区政府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持续扛起生态文明建设政治责任,压紧压实镇街、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更好统筹高水平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高效能治理,推动潼南区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为高水平建设美丽重庆作出贡献。
要加快产业结构优化调整,推动产业体系绿色转型。要统筹推进涪江、琼江流域水污染防治,强化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要深入推进重点行业废气深度治理,加大施工扬尘、道路扬尘、露天焚烧等执法监管力度。要强化水产养殖和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减少农业面源污染。要扎实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全面提升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要加强生态保护修复统一监管,严守生态保护红线。要高度重视群众举报问题办理,切实解决群众身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
督察强调,潼南区委、区政府应根据督察报告,抓紧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在30个工作日内报市委、市政府。整改方案和整改落实情况要按照有关要求,及时通过区级主要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
督察组还对有关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进行了梳理,形成了清单,已按有关规定移交潼南区委、区政府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