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4:综合总第3532期 >2026-04-03编印

文明祭扫 平安清明
清明节森林防火倡议书
刊发日期:2026-04-03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广大市民朋友、社会各界同仁:
  春回大地,草木复苏。清明将至,缅怀先人、寄托哀思之时,正值森林火险高发期。天干物燥、祭扫用火集中,一丝火星即可引发森林火灾,危及生命财产与生态安全。为守护绿水青山、保障平安清明,我们向全社会发出如下倡议:
  一、文明祭祀,从源头消除火险
  自觉摒弃焚烧纸钱、点香烛、燃放鞭炮等传统陋习,改用鲜花祭扫、植树寄思、网络追思、家庭缅怀、清扫墓碑等低碳安全方式,让哀思更文明、更环保,从源头杜绝祭祀用火隐患。
  二、严守禁令,坚决杜绝野外火源
  严格遵守森林防火法律法规与禁火令,做到“六严禁”:
  1.严禁携带火种、火源、易燃易爆品进山入林;
  2.严禁在林区、坟头、林边焚烧祭品、燃放烟花爆竹;
  3.严禁野外吸烟、野炊、点火取暖、烧荒烧草;
  4.严禁擅自进入封山禁火区域;
  5.严禁纵容未成年人、特殊群体玩火;
  6.严禁破坏防火标识与消防设施。
  三、安全为先,规范祭扫行为
  错峰祭扫、有序出行,服从现场管理与火源检查。确需在指定区域祭祀用火的,务必人走火灭、彻底清场,严防余火复燃。大风天气坚决停止一切用火,主动携带水桶、铁锹等应急工具。
  四、群防群治,争做防火守护者
  人人都是防火责任人,主动劝阻、制止、举报违规野外用火。发现火情第一时间拨打森林火警119,023-44590690,023-44590717,报告地点、火势与联系方式,不盲目扑救,确保自身安全。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带头示范,带动亲友共守防火底线。
  五、敬畏法律,承担防火责任
  野外违规用火、引发森林火灾,将依法追究民事、行政乃至刑事责任。请时刻绷紧防火之弦,不因一时疏忽酿成大祸。
  慎终追远,安全为要;护林防火,人人有责。让我们以文明之举寄哀思,以安全之行护青山,共同度过一个平安、绿色、文明的清明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