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昱 博
8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以下简称《法典》)正式施行,其中明确规定:禁止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以及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违规拒不改正的最高可处10万元罚款。
新规一出,迅速引发社会热议。此前,不少网友这样抱怨居民楼开餐馆:“窗户一开,油烟味比饭香味还浓。”略带调侃的话,道出了无数城市居民的真实困扰。据生态环境部公开数据,2024年全国“12369”环保举报平台受理的餐饮油烟投诉达12.7万件,占生活噪声、恶臭等民生类投诉总量的34%,连续三年位居首位。在重庆、成都、武汉等餐饮业密集城市,部分老旧小区因底层餐饮油烟引发的邻里纠纷,年均调解量超过200起,成为基层治理的高频痛点。
长期以来,餐饮油烟扰民是城市治理中的一块“硬骨头”。居民投诉、部门调解、限期整改,一轮又一轮下来,往往是“治标不治本”——今天投诉明天照排,油烟管道从后厨伸出,墙面被熏得发黑,楼上住户常年“不敢开窗”。问题的根源在于,过去的治理模式是“先开店、后投诉、再整改”,属于典型的事后补救,缺乏前置约束。以重庆某老小区为例,2023年一家烧烤店开业后,楼上居民先后多次投诉,街道联合城管、环保等部门也多次上门执法,即便商户更换了净化设备,但因建筑本身无专用烟道,油烟仍通过窗户缝隙倒灌,最终商户选择停业,但也导致居民之间积怨,双方均付出高昂成本。这种“事后救火”的模式,既消耗行政资源,也难以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此次《法典》的重要突破,正在于将治理关口前移。《法典》要求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在经营主体登记注册环节,就主动提示选址禁止性要求。这意味着,市场监管部门在办理营业执照时,会核验经营场所是否属于禁设区域,从源头上斩断“楼下餐馆楼上呛”的制度痼疾。这个机制并非凭空设立,实际上吸收了地方试点的经验。自2022年起,多地推行“餐饮选址负面清单+注册前置告知”制度,新增餐饮油烟投诉率显著下降,新设餐饮商户因选址不当导致的整改率降至最低。这种防患于未然的思路,远比事后反复整治更有效率,从根源上减少了社会矛盾。
此次禁令也并非简单粗暴地一 刀切。《法典》禁止的是“新建、改建、扩建”行为,已合法经营的存量餐饮不在直接关停范围内,体现了“法不溯及既往”的基本法律原则。同时,禁令针对的是“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项目,奶茶、冷食、轻食等无油烟业态不受限制。所谓“产生油烟、异味、废气”,依据《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主要指烹饪过程中产生的颗粒物、非甲烷总烃及特征气味物质,其排放浓度限值为2.0mg/m³;而蒸煮类、烘焙类、冷链配送类等业态,因不涉及高温煎炸炒制,通常不纳入管控范围。这种精准划界,既保护了居民的居住权益,也为合规经营者保留了合理空间。
具体实施过程中,任何新规的落地都需要配套细则和执法监督来保障。对于存量餐饮商户而言,主动升级油烟净化设备、定期清洗维护、控制经营时段,是避免投诉和处罚的关键。目前市场上高效静电式油烟净化器去除效率可达95%以上,单台设备投入约1.5万—3万元,远低于10万元罚款上限。执法部门需建立动态巡查机制,确保新规不沦为纸上条文。有网友建议对存量餐饮设置过渡期和改造补贴,这些建设性意见值得相关部门认真研究。
城市需要烟火气,但烟火气不能以牺牲居民的宜居权为代价。《法典》的施行,标志着我国在城市环境治理上迈出了从被动应对到主动预防的关键一步。当法律为油烟扰民划出清晰红线,当治理走向协同共治,城市的烟火气与居民的幸福感,终将各得其所。